我于2017年6月15日傍晚6:50左右下班回家的路上上被一辆横穿公路的自行车撞了,导致右脚脚踝处缝了五针,膝盖擦伤,当时报了警,交警来处理时时撞我的自行车全责,我不承担任何责任,当时来医院检查是时医生说不严重,就只叫他赔偿了一千元现金,还把医院的原始票据给了他,结果公司里说是可以报工伤,就跟他要了原始票据,还写了个收据给他,在上面说明以后有事不会找他,现在查出来受伤的地方有血栓,需要住院,想找他再要点赔偿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
2024-11-03 12:1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因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这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如果您已经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部分费用,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再次赔偿或提供额外的补偿。 对于您提到的血栓情况,建议您及时就医以确保治疗和康复过程顺利进行。同时,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医疗法律顾问帮助您了解相关法规和权益保护,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