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破裂要离婚,有一个三周岁半的孩子会判给谁,夫妻双方都想要,而且经济实力相当,不过小时平时都由女方照顾,陪伴时间比较多,男方陪伴时间较少。国内有两处拆迁房,都是拿到结婚证以后也签订的,老房子是婚前男方的,总共分得240平方,但是当初是照人头算的,每人占个80平方,小孩还没出生但是也有80平方的份额,现在房子拿到了,并且夫妻共同拿出了钱以造起价购置,离婚这个房子还怎么分。还有婚后由于购车优惠政策,我父亲用我老公的名字够过一部车,付款记录都是我父亲的,车子也一直我爸爸自己在开,现在我老公知道要离婚不肯过户归还给我爸爸,要怎么证明这车是我爸爸购买的。
2024-12-22 02:55一、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双方均无明显过错且十周岁以上,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优先考虑随哪一方生活。如果孩子年满八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关于房产分割 首先,关于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次,对于婚后购房时涉及的款项,需要明确出资比例,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公平分配。 三、关于车辆所有权问题 如果车辆登记在丈夫名下,即使未支付相关款项,该车辆仍视为共同财产,但若妻子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车辆系丈夫个人购买,则可主张车辆的所有权。此外,车辆使用情况及行驶里程等因素也是判决车辆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建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应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诉讼中的举证工作。同时,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