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8年正月初九在城北一楼盘看中一套房,当时问我的置业顾问此楼盘手续是否齐全,其,回答肯定齐全了。因是我首次购房,对购房相关知识匮乏,应售楼处要求交了10万定金,签了认购书。第二天到售处楼问其什么时候可以交首付签合同,她答复说3月中旬要么下旬要么4月份,具体几号她说也不知道。我翻了翻售楼处展示的预售许可证,发现并不是我购买楼盘的,是这家开发商开发的上一个项目的。问我的置业顾问怎么没有,她说已经办好了,在老板那里。后来我在网上查看政府相关预售公示,也没有。我怀疑他们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欺瞒顾客,违规销售。现在我想退房,要回定金可以吗?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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