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生日 ,男朋友当时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我说我比较喜欢狗狗,我准备养一条哈士奇,但是他去狗场看过了,当时没货,然后老板推荐给他阿拉斯加,后面我也同意了,现在我们俩分手了 我把宠物寄养在宠物店,我让我朋友去把它带回家养着、他就堵在门口 不让我朋友走,我朋友的顺风车也要到了,我没办法就让他结了寄养的费用就让他把狗带回我们之前住的地方了 他现在的意思是狗是他买的 ,我只能证明是他送我的礼物 。请问我现在能把狗狗要回来吗?
2024-10-03 06:23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存在几个关键点需要考虑。 所有权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明确约定所有权归属,则该宠物属于赠与性质。因此,在您们尚未解除恋爱关系时,宠物应归您所有。 寄养协议。如果您已经和对方签订过相关的寄养协议,并且支付了相应的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是用于宠物在寄养期间的生活照料费用。如果您没有违反协议中的规定(如擅自改变宠物的居住环境或健康状况),则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退还剩余的寄养费用。 证据收集。为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与对方的通信记录,特别是关于宠物购买和寄养的讨论; -宠物寄养协议的副本或复印件; -相关付款凭证。 协商解决。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争议,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这类争议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反应,以免进一步加剧争端。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提供更多信息以便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