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别人签署了一份借款抵押合同,当时对方除当事人以外还有两人在场,说签完合同在给钱,事后一直没给,现在对方将我起诉,要求还钱,除借款抵押合同之外没有任何收据什么,如果开庭他将当时签合同时他带的两个人作为证人说是当时钱就给我了,法庭是否会认同此合同和此借款,要求我对对方进行还款?
2024-10-03 06:33您好,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没有提到任何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已经交付。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能会认为合同是有效的,并且被告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 然而,如果您确实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已经支付,或者对方无法提供相反的证据,则法庭可能不会支持被告的诉讼请求。因此,建议您准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并尽可能地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