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块一亩地,在第一轮土地确权为一亩口粮地,后被大水冲掉七分,三十年后第二承包确权三分地,七分地被地邻垫成路,之后第三轮确权中修成路的七分地该如何确权?
2024-10-31 0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因此,如果一块土地在第一轮土地确权时是作为一亩口粮地分配给农民集体所有者,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归于该集体经济组织。 然而,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部分土地被冲走或被他人占用,这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补偿,并且该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仍归原集体所有。但是,对于这部分土地的具体确权方式,需要依据当地的土地管理规定和政策来确定。 如果该土地被地邻垫成路,则其使用权可能被侵占。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例如协商解决、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等。具体的处理方法应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总之,关于这块土地的确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建议向当地政府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重要的,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