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为了结婚买房,房价总价90万 首付30 男方出了27万,男方向女方借了3万,房产登记和还贷属于男方,现在分手,怎么处理?
17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为结婚而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房款是男方出的,也不能排除房屋归两人共同所有。 其次,关于还款的问题,由于购房贷款通常是按月偿还的,而且按照通常的做法,房贷应该是由一方支付给银行,另一方则需要向银行还款。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者书面约定,否则房贷应该由男方负责偿还。 最后,对于分手后的处理,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婚前就购买的房屋,且在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任何变更或处分,则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