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为我爷爷奶奶共有的,爷爷的那部分立了遗嘱给我也公证过了,但是没有去房产局过户。现在老人双双去世,房产局说无法给我过户。我奶奶跟我爷爷是二婚,之前还有四个子女,现在这四个子女和我爸爸可以是可以继承我奶奶的这部分房产。这四个子女的其中一人女婿跑来跟我们说如果打官司可以把我爷爷立遗嘱给我的这部分房产推翻,让我无法继承,这样可以吗?
2025-03-02 17:47尊敬的客户。 您的情况涉及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有权依据遗嘱继承您爷爷的部分房产,并且您的父亲和其他子女也有权分享这一部分财产。 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遗产继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财产分割等。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谨慎行事,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损失。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