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遗产分割的问题。老人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过世后留下一个价值十万多一点的房子。大概六七万存款。还有一笔不到四万的补偿金。老人没有明确交代过遗嘱。现在房子由儿子出租使用。存款给了小女儿。儿子准备补些钱凑到四万把补偿金给大女儿。大女儿想要五万。老人过世眼看三年整了。依然一分钱也没拿到。老人最后一年由小女儿照顾。老人的工资外大女儿和儿子也每月给补贴。并且大女儿天天去。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024-09-05 11:42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老人没有明确表示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在您的案例中,由于老人没有指定具体的遗产分配方式,因此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首先,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屋应当归其子女共同所有,因为这是老人的主要财产来源之一。其次,存款应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给子女,而不是只分给小女儿。至于补偿金,考虑到它是老人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额外收入,应当视为遗产的一部分,并且也应该平均分配给子女。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大女儿可能不愿意接受五万元的补偿金额,因为她认为自己对老人照顾更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总之,建议您与大女儿沟通,了解她的具体需求和想法,然后制定出一个既公平又能让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