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年,对方有婚史也有孩子,我前段时间起诉离婚了,什么都不要,没有孩子,分居3个月,1月5号开庭
2025-03-24 17:04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越长,夫妻之间的感情就越深厚。在您和您的前配偶之间,由于存在较长的共同生活时间以及孩子的存在,因此双方可能已经建立了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 然而,离婚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的。如果您选择离婚,并且双方同意将子女抚养权分配给各自一方,则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这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探视、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安排等。 此外,考虑到您已经提出了不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求,即“什么都不要”,这意味着您希望维持现有的经济状况,并且不涉及到任何物质上的损失或补偿。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在与前配偶协商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的案件正在审理中,请务必遵守法庭的指令和程序,按时出庭,以确保诉讼进程顺利进行。同时,也请您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对判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