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辆汽车于邻市一辆摩托车相撞,当时是在乡道对方逆行过来,后来由于调节对方希望我能通过保险多有一些理赔,所以我们写了调解书,争取我能主责,但现在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经过保险理赔这些,对方觉得我出的钱太少,想通过法律程序,当时调解书有一个没写清楚,就是说,经过承担责任后,其余要我们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只要出百分之三十,但对方却认为是我的保险公司承担完费用后,我再把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去承担
2024-09-27 01:2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应当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者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在您的案件中,由于您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受损,并且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因此您应该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调解书中未明确的部分,如果该部分没有约定或者条款不清晰,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如果您有更具体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