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秀利,2015年11月底出的交通事故,对方逆行把我左腿撞伤,大腿,膝盖俩处骨折,膝盖骨是粉碎性骨折,定的是十级伤残,这件事经过法院审理,对方减去在我住院期间给垫付的医药费41000元对方还要赔偿我各项费用总共94000多元,可是对方一直没有给我这个赔偿款,我2016年4月份申请了执行庭,可是我申请之后一直到现在没有执行下来,我现在腿上还有钢板没有取出,我家庭条件很困难,又出了这个事,我一直没工作,现在要做手术取钢板跟本拿不出这个医药费,我就想问问怎么才能让我拿回这个赔偿款
2025-03-10 19:5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医疗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损害的程度。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的情况中,对方作为肇事方,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善后事宜,导致您未能及时得到赔偿。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时,由于您目前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医药费,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对方协商解决。尝试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协议并获得赔偿。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并且法院尚未对案件作出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寻求社会援助。如当地的社会救助机构、慈善组织等,寻求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