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西餐厅上班应聘裱花学徒,老板在当地公安局工作。 之前老板答应的条件非常好说等我学会后待遇方面提升涨工资什么的,直到我上了8个月班后老板一直推脱不提涨工的事情而且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于是月底我找老板预支本月工资后自离了。事后老板污蔑说我偷了他做蛋糕的配方还威胁我让我归还当月工资并且让我当面道歉。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1-04-22 11:14未签劳动合同可直接向劳动局举报并可自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另外建议搜集劳动关系证据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的情况下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污蔑行为涉嫌诽谤罪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