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9月份左右招了一名女会计,在工作之间我们有男女关系,在2014年年低放假会计工作结束,在2015年我们还保持着男女关系,她也知道我的银行卡蜜码,有时候她来我租房子的住处过夜,在今年2016.3.24她偷偷地把我银行卡转入到她的卡上5万万元,另外取现金500元 报警了时警察说是经济纠纷不管 在警察记录那女方也 承认了但说是我欠了她工资,她才转的,可实际上我不欠工资
2024-06-24 13:37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属于一起涉嫌盗窃的刑事案件,而非简单的经济纠纷。即使女方承认了转账行为,但声称是您欠她工资,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双方的通讯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您并未欠她工资,且她的转账行为是未经您同意的。 如果警方不予以立案,您可以尝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返还不当得利。在民事诉讼中,您需要证明她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即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您的财产。 此外,如果女方的行为构成盗窃,即使警方不立案,您也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这需要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总之,您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通过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依据。在此过程中,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