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个九十五岁的祖母,原来有三个儿子,我父老大,现在小儿子没有成家过世,二儿子过世但有妻儿,现在他家一月支付二百元作为祖母生活费,余事不理。照顾老人全落在我父身上,我想请问能通过什么方式要求老二一家来共同照顾老祖母吗?比如一家半年时间?
3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母亲没有其他亲属可以提供照顾和支持,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申请为您的母亲设立“特殊困难家庭”,并由民政部门协调社会资源帮助解决养老问题。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当地的法院联系,寻求调解或者诉讼解决的方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确保已经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充分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风险。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父亲和其他家人沟通,共同讨论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