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想离婚有两个孩子,是不是可以一人抚养一个,我婚前买的房子会不会离婚了要给男方一部分,因为买房子的时候他们家也出了部分钱,但是房产证上面写着是归我个人所有,当时他还给我写了字据,房子跟他没有关系,没有按手印不知道有没有效,他还以我的名义借了不少钱,这样离婚是不是债务都归我来还呀?麻烦您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3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婚姻纠纷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和解答,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双方同意并且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下,法院一般会支持双方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在考虑抚养权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工作情况、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并且尊重孩子的意愿。 其次,关于房产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通常与产权证书上的记载相一致,即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方为所有权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如果您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处分,您可以要求确认处分行为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 再次,关于债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共同购买的消费品,以及其他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债务是基于生活必需品或者双方共同消费的,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但具体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最后,由于上述问题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知识和事实细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由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