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是外地的,她要离婚,但我不想离,她准备起诉离婚,我们有两个小孩,但我不想给她,财产她带走一些,还有些在家.她可以在她家乡起诉吗?还是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起诉?起诉离婚需要的户口,结婚证我都没给她,她没证件可以起诉吗?如果她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法庭会支持吗?
4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妻子想要离婚,她必须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是否可以使用户籍所在地作为起诉地点的问题,这取决于您和您的妻子的具体情况。如果您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妻子没有户籍信息(例如,她可能已经迁出户籍地),那么她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财产分割,通常情况下,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共同财产。然而,具体的财产分配结果将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妻子进行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