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收养法,未满三十周岁可以领养孩子吗?
2025-09-10 20:4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受本法关于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未成年人的规定限制。 (一)经民政部门批准再婚的; (二)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三)年满30周岁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根据上述规定,在我国,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公民,包括已婚和未婚人士均可依法收养非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因此,2018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出新的规定,仍维持了原有的“年满30周岁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条款。所以,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满30周岁的公民不可以收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