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12月1日和朋友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房租850一人付一半,租赁合同写的朋友的名字,房租支付方式是押一付三,6月1号刚付了3个月房租,我家里有事想提前退房子,只退我个人住的一间,房东不同意,房东如果一直不同意退房的话,我是不是就得一直付房租到租期结束?还是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前结束租期?
21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朋友共同承租的房屋租金为每人每月850元,其中房租的一半由您和朋友各承担。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后,双方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表分期付款。 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提前退房,首先应确保已按期缴纳剩余的三个月房租。其次,您可以向房东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要求,并要求退还所有押金及未使用的租金。如果房东拒绝退款或不接受您的请求,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请保留好所有的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诉讼。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