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工地上干活。干活时,右腿骨折。医院结论是。构不成伤残级。只需要疗养3个月。就能恢复。右脚现在打的石膏。需要一个月才能拿掉。那么。我这三个月不能干活。能得到赔偿吗。
21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而言。 工伤鉴定。首先,您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确定您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赔偿。如果您的伤害被确认为工伤,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或相关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工伤赔偿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分析。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