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租期半年交了一年房租,现在刚过半年还要租金
2025-04-20 08:1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三年不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租赁期限短于一年,则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半年的租金,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剩余未付租金,并且可以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