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太原这边东辰祥瑞一个楼盘2017年9月30号购买房子。当时开发商没有五证,但承诺肯定没有问题,在2018年6月30号前肯定有(准现房,工程也是这个日期交房)。所以在公开文件和合同中都写明:先付购房全款的30%里面的85%,剩下的15%在2018年6月30号前,五证下来时补齐。 但是现在开发商突然通知要补那15%和办贷款的各种资料,说是提前让银行审核。态度十分蛮横,要么补交钱和资料,要么退房。关键退房怎么退,啥时候给钱也不给承诺。现在各种消息满天飞。请帮我分析下怎么办
2025-04-20 06:45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未能获得所有必要的建设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具备“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件是确保项目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必要条件。 开发商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未提供所有必需的证件,这可能构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上述行为,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如何处理退款与补交款项的问题。由于涉及到资金转移和法律程序,建议您首先联系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规定。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他应对策略。除了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诉求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来增加社会关注度,以期获得更快速和有效的解决途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