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老公有2个女儿,8岁和3岁。我爸过世我继承了茶场,有公证书。房子是婆婆名字,为小孩上学我跟老公还代过户,钱还了他们不肯过。计35000.家里电器是我父母买过去的,装修时也给了老公2万,他现在不承认。婚礼钱和大女儿的满月酒也是我家里出的钱,我有点钱他不知道,女儿压岁钱他知道
2025-10-22 12:49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下,对于遗产继承权,如果存在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则根据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处理。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父亲已去世,您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但是,具体如何分割这些财产,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遗嘱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关于房产、钱款及电器等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涉及到合同法、物权法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最后,关于婚礼和大女儿的满月酒费用,这些通常被认为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关爱的表现,不应被视为个人债务。但如果您认为这部分费用确实影响到了您的经济状况,并且希望得到合理的补偿,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