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过婚的,离婚后有一女孩,孩子由母亲抚养,离婚协议书上明确表示我不出抚养费,现在女方要求我给孩子改姓,我不同意,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
2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规定提供一些建议。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首先,您提到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表示您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用。这意味着在法律上,您没有义务为孩子支付抚养费用。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孩子是由一方抚养的,则另一方通常有责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 其次,您提及到女方要求更改孩子的姓氏。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更改孩子的姓氏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决定,并且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您不愿意变更孩子的姓氏,您可以解释这一立场并尝试与女方进行沟通,寻求达成共识的方法。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或者男方认为自己有权利拒绝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要求,包括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