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离婚六年多了。离婚当时 男孩没有归我。 我每年两人协议女方拿每年三千抚养费。男方再婚 女方未再婚。六年后现在不要孩子了。 女方该怎么办
21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关于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与前夫的关系,建议您首先考虑的是孩子的利益和未来的发展。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能力并且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对方也同意由您来抚养孩子,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经济条件无法满足抚养孩子的需要,或者您希望继续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那么您可能需要寻求社会福利或家庭援助的帮助。此外,考虑到您已经支付了多年的抚养费,而对方又再次结婚并生子,这可能会对双方的情感关系产生影响。因此,您需要谨慎地考虑这些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要尊重彼此的权利和意愿,同时也要维护好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