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一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下,就是老屋基是我爷爷的,但是我爸爸重新批来修了,房子健在老屋基上,名字是我爸爸,有20多年了,现在我们这里征收了,我三爸来挣,说我们修的老屋基,有他一份,但是这个房子是我们修的,爷爷不在了,奶奶一直和我们一起,奶奶也说没他的,他能要起走吗?还有我还有一个二爸,他原来是写了包约书包出去了,和这边断了扶养关系的,但是现在字据不在了,他能分吗?我爸还有个妹妹,他们一共四姊妹,加我奶奶,如果能分,按照这个比例,他们能分多少
2025-01-22 09:15您好!针对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老屋基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产继承权的规定较为复杂。一般来说,老屋基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分割。 -如果您父亲将老屋基翻新并使用,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于您父亲。但如果您认为老屋基仍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您提到的拆迁补偿款是基于您的父亲对老屋基的使用权而获得的,因此这部分补偿款应当归属于您父亲。 -关于二爸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得部分补偿款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只有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分配补偿款。 关于扶养协议的问题。 -二爸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协议(即包约书)是一种合同形式,其效力受到法律保护。若二爸能够证明自己是协议中的受赠方,并且该协议没有被撤销或变更,那么他有权要求分配补偿款。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