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己离婚户口一直在原户籍地未迁动的有没有权力享受原户籍地的集体征地拆迁补偿,我们应当如何维权?他们制定的分配方案是否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否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
10小时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对于农村村民宅基地的使用和征收,必须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家庭成员在原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该宅基地被用于集体建设用地或其它合法用途,则您有权要求按照当地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政策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如果您认为该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方案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程序; 参加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会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或者政府不予理睬,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行使权利时,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动合法合规。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和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