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男方婚前个人所有一套房子(无贷款),领证后去房屋交易中心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算女方共同所有房产吗?可以分割吗?谢谢您的帮助。
27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通常会考虑是否将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该套房产在婚前即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并且在婚后通过赠与或买卖等合法途径加女方名字,则一般认为是双方共同所得,但具体处理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如果您有更详细的案件情况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我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