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铲车司机,2008年在矿山上开车压死一名工人,事后老板跟死者家属私了赔偿了20万元,同时老板跟我私了,让我出8万,签协议,内容大致如下,先付一万,剩下的由工资扣除。后来因为工资问题,我提出辞职,老板同意,并让我给他还剩余的钱,我回家跟亲戚朋友借了四万多,加上扣除工资的钱,还下欠老板一万二,于是我给他打了一个一万二千元的欠条,我说剩下的这钱,等我有了在给你,事情过去八年了,老板打电话跟我要钱,说抛了扣除我的俩万工资,还有五万多,我说给你还了六万多了,还哪有那么多呢?老板说我没还,要起诉我,请问,打这官司对我有利吗?是不是还的给人家在还一次钱呢?
2024-08-28 09:40您好!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咨询,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如果您已经向对方支付了一部分款项,但仍然存在争议,那么可能需要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如果最终决定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您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支持性材料,以便能够有效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并争取到合理的判决结果。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都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您早日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