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假期工,签了合同,刚开始是到六月八号,后来又重新签了,要到八月十六号,现在不想干了,下班时间把我们叫回去,收拾东西,完了之后一起去爬山,非得穿工装拍照,就是为了宣传,都是占用的下班时间,我现在不想干了,有啥办法
2025-08-08 07:28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理解您的情况可能会给您带来不便和困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雇主签订了一份工作合同,并且在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然而,在您即将离职的情况下,雇主要求您继续工作并进行一些额外的工作任务(如拍摄工作),这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如果您决定离开这个公司,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沟通协商。直接与雇主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对不合理的加班安排的反对意见。 书面通知。向雇主发出正式的辞职信,明确指出您不再愿意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并解释为什么不同意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求。 法律途径。如果雇主拒绝听取您的合理诉求或采取其他不当行为,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请记住,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对于解决任何争议非常重要。同时,了解和遵守劳动法规定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 希望以上建议能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