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套房改房,离婚时男方永久性放弃产权,归女方所有,房产证上也是我的名字,现我要卖房,需不需要男方来签字?
2024-11-05 19:4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对房产的归属应当协商一致,如果男方同意永久性放弃产权并将其赠与女方,则无需再由男方签字确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已经就房产的归属达成了一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过户手续。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或律师,以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并且能够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