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段十几年的婚姻,有一男孩十二岁,财产他以前有两间老楼房大概一百二十几个平方,前年又建了几间,现在有四百多平方的房产,在农村,我载种了有五百多棵果树园,现在婚姻没办法再继续,闹到离婚的地步了,协议离婚他有两个方案,一,小孩从此跟我脱离关系,也不用我抚养,家产没有我的,就是要让我净身出户,二,离婚小孩我管,家里我管,他出去挣钱,没提家产怎么分配,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走法律程序,能争取到我的利益吗?
2025-02-02 23:20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协议中的家庭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家庭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在您的案例中,您提到孩子已经十二岁,并且拥有五百多棵树的果园。这些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考虑。此外,如果您愿意,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和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帮助您分析案情,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并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尽可能达成对双方都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终,希望您能够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以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