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受害家属,于一周前我的家属开着车被对方车辆撞了,经检查没有骨折,但颈椎因为受损引起头疼,本周一做了微创手术,稍微好转,左手还是发麻,医生说也是这个事故引起的,被撞车辆修理4s店报价大概1.4万元,车我不想要了,因发生事故了造成车贬值,希望您能帮助我如何主张权利?
2025-04-11 02:31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损失大于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另外,由于你提到的“车贬值”可能与你的诉求有关,你可以考虑是否申请评估鉴定,以确定车辆价值是否确实发生了贬值。如果确实是贬值,那么在赔偿时也可以考虑这部分损失。 最后,你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维修清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官或仲裁机构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