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需要河南郑州的律师。二手房买卖纠纷。我是卖方。买卖合同在中介,首付款8.5万在房管局。约定40个工作日内过户。40日到买方没有履行过户。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赔偿违约金,我也没问他要。房子我也就不卖了。可是他起诉要求我过户给他。今天刚拿到判决书。判决结果是让我一个月内必须过户,我对判决不服!上诉!
2024-06-24 14:1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卖方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遇到了买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过户义务的问题。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但您未向买方索要违约金,而是选择了不继续出售房屋。买方起诉要求过户,而法院判决您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过户。 首先,您对判决结果不服,选择上诉是您的权利。在上诉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您的主张。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 **合同履行情况**:收集证据证明买方未在约定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 2. **合同条款**:指出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说明您未要求违约金是出于善意,但买方违约在先。 3. **合同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您可以主张由于买方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 4. **法院判决的合理性**:分析法院判决是否充分考虑了合同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或事实认定不清。 5. **法律依据**:提供《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您的上诉理由。 在准备上诉材料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特别是熟悉当地法律环境的郑州律师,他们能更准确地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注意上诉的时效性,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材料。希望您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