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姥姥都去世了,给我妈妈及6个子女一套房产,我妈离婚,我妈妈今年得癌,我姨想把我从我和我妈的户口本里启出去,启出去的话如果我妈妈没了,我在法律上是不是就得不到我姥爷的一部分房产了,代位继承是不是就没我的了?
2024-10-21 19:2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母亲去世后,您没有继承权。因为您已经不是法定继承人,而您的父亲和哥哥都是您的直系亲属。 此外,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子女的位置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母亲是您的姑妈,所以您没有资格作为她的继承人来获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