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打架先动手的责任。有一个人因为一些无故的理由责问我,前提是我并没有做任何伤害他利益的事情。双方争执的时候我只是为自己辩解并没有任何辱骂他的行为。但是他情绪很激动上来两拳把我鼻子打破了,理由是我骂他妈了。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还手把他打重伤了双方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当时我没有还手。双方需承担什么责任?请您短信回复 电话不方便接听谢谢
2025-10-01 17: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和防卫过当的法律问题。 首先,如果对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你进行攻击,并且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包括鼻骨骨折),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损失。此外,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你也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如果您在冲突中出于自卫而反击,这被称为“防卫过当”。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轻伤或造成他人轻微伤害,但不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例如支付医疗费或其他赔偿金。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需要考虑与对方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