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沙城的中诚房产有限公司签了份房屋认购意向协议交了两万定金,还有个顶帐人交了三万定金,他这个是个收据,又给了睿德中介公司交了五千,我现在不想买这套房了,后两个只有收据的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2024-08-23 18:35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信任。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关于定金退还的具体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然而,如果您决定不购买该房屋,您需要与卖方协商,以确定是否能够退回全部或部分定金,并且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此事。 同时,如果您认为第三方(如顶账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但是,这通常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持,例如有关交易记录、合同文件等。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