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期间离婚,生了孩子后上出生证明时能给孩子用父姓的名字么?因为在医院登记个人信息时没有录入父亲的信息,孩子只能按单亲打出生证明。听说如果以后我想在出生证明上补上父亲的信息,还得做亲子鉴定,请问具体需要是怎样的流程该找哪些单位办理呢?
2025-02-27 03:01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是在怀孕期间与配偶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则您在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并没有作出明确约定。 关于您在孩子出生时使用父姓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户籍登记处或公安机关可以按照父母双方的意愿为其子女申请更改姓名。但是,由于您提到在医院登记个人信息时没有录入父亲的信息,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出生证明中父亲信息的填写。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在出生证明中添加父亲的信息。具体的步骤可能会包括。 联系当地户籍管理机构或派出所,了解相关手续和所需材料。 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 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补充资料或者变更其他相关信息。 等待审核通过并领取新的出生证明。 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亲子关系的确立,即所谓的“亲子鉴定”。一般来说,这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以确定孩子的生物学父亲。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到费用支出,并且在某些地区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获得合法的亲子鉴定结果。 总之,为了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详细了解相关手续和流程,并准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同时,考虑到亲子鉴定的过程较为复杂,建议在决定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