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介绍方到电子厂上班,上岗前介绍方指定一个医院自费体检,体检结果是胸膜炎加一个问号!体检医生说吊消炎针就可以了,没事!然后去吊瓶了!再然后就进了工厂上班,导致现在血性型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 他们在没有看过当事人体检结果的情况就让一个病人进了工厂上班请问他们对这件事情有责任吗?
2024-09-27 12:00您描述的事件涉及医疗事故和职业病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未经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体检医生未能详细告知您可能存在的职业病风险,并且没有进行相应的医学诊断,因此存在一定的过错。同时,用人单位未尽到足够的监管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您的个人病情,如果是由单位的工作环境或工作性质直接导致的职业病,则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职业病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最后,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