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10年前和前夫一起用身份证登记分房的,后来因为感情不好离婚了,那时是他单位房,贷款10年有他还,现在10年到了,请问现在财产分割又没有我的
2024-09-20 11:34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果您与前夫在离婚时未对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约定或协议,则该房产应视为您们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有权就上述财产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确定其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决定房产的归属。 婚姻存续期间是否使用该房产; 该房产是作为个人财产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或者婚后取得; 谁在婚姻中付出更多努力和支持; 其他有助于判决的因素。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并且尽量避免自己独自处理这类复杂的法律事务。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