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母亲在正常行驶中被高铁修建施工的工程车撞伤,经交通部门鉴定,对方全责,但司机说,他们跟高铁修建公司签订过合同,出现事故,公司不负责(车为皮卡,司机说是个人买来租赁给高铁修建公司)出事故时,车正在为高铁公司拉材料,为工作时间,我想询问一下,高铁修建公司要不要负责?谢谢
2024-10-04 09:27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损害,不论车辆的所有人是谁,通常情况下都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您的案件中,由于司机声称与高铁修建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且事故发生时车正为高铁公司运输材料,因此存在一些疑点。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租赁或雇佣关系的相关文件。 高铁公司的相关合同及付款记录,以证实其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 司机的驾驶证和驾驶资质等相关证件,以证明他有合法驾驶资格。 鉴于以上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