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动迁安置房产证写一方的名字所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您好!请问我和我先生动迁安置了一套房子,产证只写了我先生的名字,产证上写的是个人独有。请问这套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通常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收入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方式获得的遗产; 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取得的财产; 双方父母赠与或赠予的财产; 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先生因动迁而获得了安置房,并且该房产证上仅显示了你先生的名字。这意味着该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产证上明确表明该房产为“个人独有”。如果您认为该房产存在其他特殊性质(如您提供的未提及),可以进一步讨论以确定其归属权。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