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南京梁海地产租房 2017年11月20号租房 第一次交到4月1号 中间11月份20天的没住的钱也要我交 当时急 就交了 在3月份又交了三个月房租 (4 5 6 ) 现在准备退租了(6月1号)却告知 要求交7 8 9三个月房租 中间转租 他们帮我转 扣我一个月房租 我自己转 还得扣我半个月的房租 否则按照合同扣违约金2个月房租 人都要走了 我还能住一个月 为什么还要交之后三个月的房租
12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在南京梁海地产租赁房屋的情况,根据您的描述,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首先,您提到的“中间转租”是指将房屋转给第三方吗?如果是的话,这可能涉及到了房东和新租户之间的租赁关系变更。 其次,在您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或协议,说明房东有权要求提前支付未居住期间的租金?如果您有相关条款,并且这些条款被严格遵守,那么房东有权收取剩余的未居住期租金。 再次,如果房东在解除租赁关系后要求您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滞纳金或赔偿金,是否已经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您并得到您的同意? 最后,您提到房东要求您支付未来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请注意,任何要求提前支付的款项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包含相应的理由和计算方式。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建议您与房东沟通详细情况,了解具体的要求和解释。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正确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