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妻子吵架了我要求分开过,由于我们在老家办的婚礼当时年龄小没拿结婚证现在也没拿,现有一儿子三岁了分开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2025-07-29 01:43尊敬的用户,关于您与妻子因感情不和而决定离婚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用等问题。如果您们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未领取结婚证,则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的婚姻关系并未成立,因此不存在离婚的概念。 如果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且孩子出生后已满3周岁,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应由父母共同承担,但具体如何分配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条件等。 至于抚养费,法律规定是基于父母的经济能力、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子女的抚育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标准为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具体情况需要由法院依法裁决并执行。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并请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