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二手房,前夫房产证个人名字,在昆明没有时间回来,前夫他把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共三证拿给前妻在中介卖房和我签合同,交了定金3万元,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0月15日前过户。10月13日我就给前夫前妻打电话说明,叫他们把银行卡号发给我,我把房款转到他卡上。他们不给电话.短信也不回复,房价上涨了,卖底了不想卖。叫我给他加3万元。他说他爸爸是青北江法院退休有关系人事,不怕我起诉,他说:当时签合同他没回来,他说没有责任。我有他和前妻同意卖房通电话录音。我要过户,赔偿违约金,房屋差价损失。请律师我。谢谢!
2025-02-16 20: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房产买卖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签订的合同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违约责任。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购房定金,并且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未得到满足,对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诉讼。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相关损失。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与合同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 尽快联系对方,明确告知您的诉求,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如果对方拒绝沟通,您可以尝试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调解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等。 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沟通,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操作。同时,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