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一几个小孩去吃晚饭,答应请客的那个小孩朱陌钱不够,另外几个小孩垫付的,垫付钱的几个小孩就把朱陌带回宾馆要钱,并进行了殴打,那个房间施乐正好在里面睡觉,他没有去吃饭,一直在房间里,施乐碍于面子也踢了朱陌两脚,就继续去睡觉了,其余的小孩一直拘留着朱陌,直到报警 拘禁了6小时,请问施乐踢了两脚够成非法拘禁罪吗。
17天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施乐踢了两脚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则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施乐踢脚的性质和强度; 施乐踢脚的目的(是出于防卫还是出于故意伤害); 施乐踢脚的时间、地点等客观情况。 该行为与被拘禁人的实际身体状况和健康状态之间的关系。 因此,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同时,提醒您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利,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