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3年台资企业入职,公司从1999年开始帮职工补缴社保,且没有足额申报。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1993-1999年之间的社保及1999年以后的差额吗?
16天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您所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且一直未足额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则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于了解和核实情况。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收集技巧,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