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什么证件都没有的加工厂上班,老板什么意外保险都没买,因为我自己操作失误,造成手上两根筋健断裂,去第一家医院因为办入院时说工伤不能报销,后又换的第二家医院,我载有农村合作医疗,入院时说的是自己在家割伤,医生说就算恢复也不能恢复到以前那样,以后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入院那样说对我有影响吗
2025-07-21 22:30您在加工厂工作时受伤并导致了两根筋断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雇主没有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那么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内的伤害。如果您认为是工伤,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确定为工伤,接下来您将按照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和赔偿计算。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至于您提到的“自己在家割伤”说法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这种说法不会对您的工伤待遇产生直接影响,除非它与您的工伤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其他不合理之处。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保持证据材料完整,如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文件,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