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承包20亩土地(挖成鱼塘)到期已归还,周边13亩开荒填土所得原是两村交界,承包方海星村,交界方海通镇,海星村提供地界表有明显修改,把13亩包含在内,海通镇提供的地界表也包含13亩。今法院多次判决庭后调解,现未做调解直接判决不做赔偿30日内搬离,合理吗,可以上诉吗
2025-03-17 17:3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土地的使用权发生变更或者争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您的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否有效,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您认为该权利有效,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则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关于您提及的13亩土地被改变的情况,也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确实是由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那么这可能涉及到合同纠纷和民事诉讼。但是,如果该部分土地已经被用于其他用途,而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了对您的权益损害,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再次,关于法院判决的要求,即“三日内搬离”,这是基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原则做出的决定。然而,这样的强制措施是否合理,还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和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合理,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寻求更公正的裁决。 总之,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与对方之间的协议约定,然后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合理的主张和请求。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