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判决居住权可以去房管所备案吗?为了防止产权人卖房?我是商品房
18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居住权的设立和变更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且必须经过一定的形式要件。一般来说,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而且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一方主张享有居住权,则另一方有义务将该事实告知买受人。 至于是否需要到房管所备案以防止产权人卖房,这取决于您所在的地区政策的具体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居住权,也并不意味着您有权直接要求出售房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住权是基于特定条件而产生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居住者的生活需求,而非随意处置房产的权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